各学院:
由于各个教学医院住宿标准不同,为了方便各学院实习、见习学生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减少实习、见习生住宿费退费的情况。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本学院2023年9月到各医院实习、见习学生的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报送财务处资金科,学生名单的纸质版文件需各学院盖章,并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尽快缴清学费及住宿费。学费标准按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缴纳,各住宿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不带暖气学生公寓 |
元/生学年 |
500 |
带暖气(含光校区学生公寓) |
元/生学年 |
650 |
带暖气、卫生间(高新校区学生公寓) |
元/生学年 |
800 |
新建公寓(未央校区) |
元/生学年 |
1000 |
研究生公寓(含光校区) |
元/生学年 |
1100 |
培训公寓(高新校区) |
附:《2023学年学院实习、见习班级名单》样表
附件1实习、见习班级名单.xlsx
《2023学年学院实习、见习学生名单》样表
附件2实习、见习学生名单.xlsx
注:以上附表请在财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吴湛
联系电话:86177386
财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