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现将工资、绩效发放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放内容
1、2023年10月工资。
2、2023年9月绩效。
3、2023年9月博士住房补贴。
二、相关调整说明
1、根据人事处提供的《2023年人事代理住房公积金补扣明细表》,人事代理人员的公积金个人扣除部分从2023年10月起执行新标准,并补扣2023年7-9月公积金差额。
2、根据人事处提供的《良友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及补扣发明细表》,良友公司人员的医疗保险从2023年10月起执行新标准,并补扣2023年1-9月医疗保险差额。
3、根据人事处提供的《卫华厂医疗保险基数,公积金调整及补扣发明细表》,卫华厂人员的医疗保险从2023年10月起执行新标准,并补扣2023年1-9月医疗保险差额。卫华厂人员的公积金个人扣除部分从2023年10月起执行新标准,并补扣2023年7-9月公积金差额。
以上款项将于今日发放,请各位老师注意查收。工资发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财务处电话(029-86177386)咨询或登陆财务处网查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