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确保2023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以及本学期内教职工网上提交的财务报销单据能及时处理完毕,现就财务期末准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底财务及报销时间安排
(一)2023年扎账时间
2023年12月5日后将不可创建新报销单。
2023年12月10日停止办理所有报销业务。届时将关闭财务智能报账系统、个人收入申报系统,未办理完审批流程的单据将统一清理。
2023年12月15日关闭自助投单机,请各位老师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纸质版单据投递。若未按时投递,无法在本年度预算内列支。
(二)2023年开账时间
财务处将于2024年1月5日到1月12日办理新一年的报销业务。2024年春季学期的开账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应收款项清理工作
财务处将集中清理截止2023年9月30日前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部、所)的各类借款,请各部门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借款清理工作。
(四)票据核销工作
请借用事业单位往来等财政票据、税务发票及校内收款收据的老师,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票据核销的手续。
(五)相关部门的对账工作
请资产设备处、三校区后勤保障处等涉及库存物资管理的部门年末及时进行库存盘点,与财务处核算科进行年度账务核对,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库存材料明细清单(加盖部门公章)及盘点清单交财务处核算科存档。
二、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一)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的考核要求,11月底执行率需达到98%以上。执行进度作为财政拨款的重要测算分配因素,关系到学校事业发展和资源争取的大局,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资金执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涉及教学、科研、学科等项目的立项、经费预算调整等工作,请于11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2023年关账期间财务处暂停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