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24年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为确保我校教职工2024年1月起能正常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请各位教职工尽快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局自然人纳税服务网对您的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或补充修改。财务处工薪发放时将通过税务局个税扣缴客户端获取您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并为您办理税款预扣。
如有疑问或需协助的教职工,请联系财务处。联系电话:029-86177386。
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流程
拉斯维加斯网上总站财务处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页面上方“去确认”,进入功能简介界面,点击“去确认”。


第二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点击“一键带入”。再点击“确认”,带入2023年度信息。


第三步: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查看已导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一键带入”,再点击“确认”。


第四步:若需要修改或作废信息,点击“可确认”,进入填报详情界面,选择“删除”或“修改”。若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2024年度下新增填报扣除信息。

